1995年,澳大利亚政府对全国水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了全面改革,主要目的是“在保证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,使有限的水资源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创造价值”。目前,澳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水源管理措施。
墨累河、达令河是澳的第一和第二大河,流经澳维多利亚、新南威尔士、南澳大利亚和昆士兰等4个主要农业大州。为用好水和管好水,澳首先明确了水权等级。根据澳水权法的规定,州政府是水的拥有者,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。在州政府授权下,水资源管理局是水配额的管理者,负责城市和农村水资源的管理;农村水资源管理局负责农业灌溉用水的分配和保护。由联邦政府牵头组成的墨累—达令盆地厅长理事会,作为全国水资源管理的协调机构,决定有关水量控制、分配和价格等重大政策。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墨累—达令委员会。例如墨累河的上游是新南威尔士州,下游是南澳大利亚州,委员会明确规定,新州只能开发和利用水资源的一半,另一半必须放水留给下游的南澳州。
为了加强对水的有效利用,澳政府对农业用水实行许可证制度,对整个盆地的水资源实行总量控制,全流域120亿立方米的水,每年使用量不得超过100亿立方米。农民只有申请到用水许可证,才能“量水种地”。从90年代始,澳把水的分配推向市场,首次实行通过招标的方式竞卖水权。水不再是用之不尽的廉价商品,而是“贵如油”的资源,农民经过科学计算,量田用水,使水发挥了最大使用价值。
水权交易是澳用好水管好水的重要方法。近几年,新南威尔士州种植的水稻在国际市场上走俏,农民获利较大,但由于可供使用的水资源不足,无法扩大种植面积,而上游的维多利亚州目前的水量不仅可保证州内工农业用水,还有剩余,经过谈判,维州把一部分水卖给了新州,新州扩大了水稻种植面积,维州也因卖水而增加了收入。澳的传统农业畜牧业,其产品羊毛和奶制品因国际市场低迷而产出下降,而近年新兴的酿酒业利润丰厚,葡萄种植园主出高价向种植牧草的农民购水,使水的经济效益翻了几番。各州政府对水交易也实行严格的管理,规定水的转手不得对第三方造成影响,必须对其他用户、水资源承载能力、对环境和土地盐渍化等的影响进行有效论证后方可进行。
为了提高水的利用率,墨累—达令盆地委员会加强了对水的有效管理。一,安装计量设施,超量用水要罚款,促使农民精打细算,减少浪费。二,遏制偷水。澳水法明确规定,偷水是犯罪行为。初犯警告,再犯罚款500至2000澳元,屡犯不改者,将送法庭判处3个月徒刑。三,每年按供水成本定价收费。代表政府的水管理委员会拟定水价,经灌溉者委员会(每千户农民出一代表)审议通过,上报政府获批准后方可实施。四,追缴拖欠水费。对不按期付清水费的将停止供水,长期拖欠水费的,将吊销用水许可证,或拍卖持证人的土地以偿还拖欠的水费。